消防接口 第1部分:消防接口通用技术条件 GB12514.1-2005
4 性能要求
4.1 基本尺寸
各类接口的基本尺寸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4.2 外观质量
4.2.1 铸件表面应无结疤、裂痕、砂眼。加工表面应无伤痕。
4.2.2 接口的螺纹表面应光洁、无损牙。螺纹式接口应对接口头部螺纹始末两端的不完整牙形进行修整。
4.2.3 接口与水带、吸水管连接部锐角均应倒钝。
4.2.4 橡胶密封圈面上不允许有气泡、杂质、裂口和凹凸不平等缺陷。
4.3 操作力和操作力矩
接口成对连接后,操作力和操作力矩应符合表1规定。
4.4 密封性能
接口成对连接后,在0.3MPa水压和公称压力水压下均不应发生渗漏现象。
4.5 水压性能
接口在1.5倍公称压力水压下,不应出现可见裂缝或断裂现象。接口经水压强度试验后应能正常操作使用。
4.6 弹簧疲劳寿命
卡式接口的弹簧疲劳寿命不应低于10000次。
4.7 抗跌落性能
除内、外螺纹固定接口外,其他接口从1.5 m高处自由落下5次,应无损坏并能正常操作使用。
4.8 耐腐蚀性能
4.8.1 接口应选用耐腐蚀材料制造,铝合金铸件表面应进行阳极氧化处理或其他方式的防腐处理。
4.8.2 接口经96 h连续喷射盐雾腐蚀试验后,接口表面应无起层、氧化、剥落或其他肉眼可见的点蚀凹坑,并能正常操作使用。
4.9 材料
4.9.1 铝铸件应选用GB/T 1173—1995中规定的铝硅合金。接口的本体材料推荐使用ZL104。
4.9.2 铜铸件应选用GB/T 1176—1987中规定的铅黄铜或选用机械性能不低于铅黄铜的其他铜材。
4.9.3 铁铸件的机械性能应符合GB/T 1348—1988或GB/T 9439—1988的规定。
4.9.4 接口上的橡胶密封件应采用耐油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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