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接口 第1部分:消防接口通用技术条件 GB12514.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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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水压密封试验

5.4.1 将连结好的消防接口试样装夹在水压试验台上,灌水并排除试样内的空气,在2 min内缓慢而均匀的升压至0.3MPa,保压2 min,检查试样是否有渗漏现象。接着在1 min内再缓慢而均匀的升压至公称压力,并保压2 min,检查试样是否有渗漏现象。试验结果应符合4.4的规定。
5.4.2 对内外螺纹固定接口进行密封试验时,可采用相应规格的接口闷盖或管牙接口与之相连接后进行试验。
5.4.3 试验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4.3.1 水压源的额定工作压力应大于试样水压强度压力的1.2倍。
5.4.3.2 当系统内水压不大于3.0MPa时,压力显示器所显示的压力波动值应不大于±0.03MPa;当系统内水压大于等于3.0MPa时,压力显示器的压力波动值应不大于±0.05MPa。
5.4.3.3 压力显示器的下限为0MPa,上限为4.0MPa或6.0MPa,精度应不低于±1.5%。
5.4.3.4 试验台的结构应使试样在试验时与实际工作时的受力状态和密封条件一致。试验台上应装有排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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