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6806-2006
7 标志
7.1 产品标志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应有清晰、耐久的产品标志,产品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
b) 产品型号;
c)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d) 产地;
e) 制造日期及产品编号;
f) 本标准标准号。
7.2 质量检验标志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应有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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