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7.2 一般项目

7.2.1 发电机组随机的配电柜、控制柜接线应正确,紧固件紧固状态良好,无遗漏脱落。开关、保护装置的型号、规格正确,验证出厂试验的锁定标记应无位移,有位移的应重新试验标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2.2 受电侧配电柜的开关设备、自动或手动切换装置和保护装置等的试验应合格,并应按设计的自备电源使用分配预案进行负荷试验,机组应连续运行无故障。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试验时观察检查并查阅电器设备试验记录和发电机负荷试运行记录。
条文说明
7.2.1 有的柴油发电机及其配电柜、控制柜在出厂时已做负载试验,并按产品制造要求对发电机本体保护的各类保护装置作出标定或锁定,考虑到成套供应的柴油发电机,经运输保管和施工安装,有可能随机柜的紧固件发生松动移位,所以要认真检查,以保证安全运行。
7.2.2 与柴油发电机馈电有关的电气线路及其元器件的试验均合格后,才具有作为自备电源的可能性。而其可靠性检验是在建筑物正式投入使用前,按设计预案,使柴油发电机带上预定负荷,按厂家提供的技术文件规定时间经连续运转,无机械和电气故障,方可认为这个自备电源是可靠的。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