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
16.2 一般项目
16.2.1 钢索中间吊架间距不应大于12m,吊架与钢索连接处的吊钩深度不应小于20mm,并应有防止钢索跳出的锁定零件。
检查数量:按钢索总数抽查50%,且不得少于1道钢索。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
16.2.2 绝缘导线和灯具在钢索上安装后,钢索应承受全部负载,且钢索表面应整洁、无锈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6.2.3 钢索配线的支持件之间及支持件与灯头盒之间最大距离应符合表16.2.3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支持件和灯头盒的总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1处。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16.2.1 为保证钢索张力不大于钢索允许应力,提出了固定点的间距要求。固定吊钩上的深度及防跳装置的规定,是为了防止钢索受外界干扰的影响发生跳脱现象,造成钢索张力加大,导致钢索拉断。
16.2.3 本条是确保钢索上配线固定可靠而作的规定。其数值与原规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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