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17.1 主控项目

17.1.1 电力电缆通电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规定进行耐压试验,并应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试验时观察检查并查阅交接试验记录。
17.1.2 低压或特低电压配电线路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测试电压及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表17.1.2的规定,矿物绝缘电缆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表17.1.2 低压或特低电压配电线路绝缘电阻测试电压及绝缘电阻最小值
        检查数量:按每检验批的线路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条线路,并应覆盖不同型号的电缆或电线。
        检查方法:用绝缘电阻测试仪测试并查阅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17.1.3 电力电缆的铜屏蔽层和铠装护套及矿物绝缘电缆的金属护套和金属配件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与保护导体做连接,其连接导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表17.1.3的规定。当铜屏蔽层和铠装护套及矿物绝缘电缆的金属护套和金属配件作保护导体时,其连接导体的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17.1.3 电缆终端保护联结导体的截面(mm2)
        检查数量:按每检验批的电缆线路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条电缆线路并应覆盖不同型号的电缆。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7.1.4 电缆端子与设备或器具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10.1.3条和第10.2.2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每检验批的电缆线路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条电缆线路。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力矩测试仪测试紧固度。
条文说明
17.1.1 电缆耐压试验是常规要求,其试验应在电缆敷设完毕,电缆做好电缆头后进行,合格后,方能通电运行。
17.1.2 配电线路必须做绝缘电阻测试也是常规要求,其测试必须在线路敷设完毕,导线做好连接端子后,再做绝缘电阻测试,合格后,方能通电运行。
    对低压或特低电压配电线路的绝缘电阻值的要求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低压电气装置  第6部分:检验》GB 16895.23—2012/IEC 60364-6:2006第61.3. 3条而提出的,其绝缘电阻的测试应在设备未接入时进行。
    对矿物绝缘电缆绝缘电阻值作出的特别规定,是由于矿物绝缘电缆的绝缘填充材料有氧化镁材料、矿物云母材料和陶瓷化硅橡胶材料,其吸潮性均不相同,对绝缘电阻的要求也不相同,同时国家标准对成品电缆和已制作完成电缆终端头的电缆绝缘电阻要求是不同的,因此在标准执行和施工中应区别对待,并应分别按产品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17.1.3 电力电缆外护层的接地导体截面在实际工程中往往缺乏相关技术参数,表中推荐值为通常选用值,也是与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第6.1.9条一致的。
17.1.4 电缆端子与设备或器具的连接视同母线与母线、母线与设备端子的连接。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