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GB5135.9-2006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9 标志、使用说明书

9.1 标志
    ESFR喷头应标记如下内容:
    a)生产厂商的名称(代号)或商标;
    b)型号规格;
    c)生产年代;
    d)用彩色标记表明喷头公称温度范围以识别公称动作温度。对易熔元件喷头,应在轭臂上可以看到色标;玻璃泡喷头色标应与其玻璃泡内液体颜色一样。所有喷头应压印、铸印、刻印或标上颜色,应保证这些标记即使在喷头动作之后也能识别其公称动作温度。应按表1的要求制作。
9.2 使用说明书
    ESFR喷头产品在其基础包装中应附有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中至少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动作元件的类型和规格、使用环境条件、贮存的环境条件、生产年代、产品生产所依据的标准、必要的使用参数、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厂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络信息等。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