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训练安全要则 XF/T96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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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作战行动训练

8.3.1 火情侦察
8.3.1.1 侦察训练时,应佩戴空(氧)气呼吸器;高温空间内部侦察训练时应着避火服或隔热服,带电区域进行侦察训练时,应穿戴绝缘靴和绝缘手套;登高侦察训练时,应利用安全绳和安全吊带等进行防护。
8.3.1.2 侦察训练时应 2 人~ 3 人为一组,人员之间宜保持一定间距,并与外部人员保持通信联系。
8.3.1.3 能见度不高的空间内组织侦察时,应采取可靠照明措施;高温、浓烟空间侦察训练时,应用开花或雾状水流进行掩护。
8.3.2 侦检
8.3.2.1 侦检过程应注意天气及风向的变化,动态不间断的监测危险化学品扩散情况。
8.3.2.2 设定放射性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侦检训练的空间,训练后应进行检测,确定安全后方可恢复原使用功能。    
8.3.3 现场警戒
8.3.3.1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训练课目,应按照侦检结果确定危险化学品扩散范围,按照危害特性划定动态警戒区域;警戒标志的设置应牢固合理,警戒区较大时,应增设警戒标志点。
8.3.3.2 危险化学品堵漏训练时,应根据要求划分警戒区域,警戒区边界设置固定出入通道,通道口设置在上风或侧上风方向。
8.3.3.3 普通公路交通事故处置训练,应在训练区域后方 100 m 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置训练,应在训练区域后方 200 m 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并设大型防撞路障设施。
8.3.3.4 夜晚或能见度较低时,警戒距离应扩大一倍,宜设置多重警戒标志。   
8.3.4 救生
8.3.4.1 利用绳索进行悬垂下降时,应使用安全绳进行保护;向下输送被救人员时,下部不应站人。
8.3.4.2 利用拉梯进行救助时,应控制下降速度,采取保护措施。   
8.3.5 火场供水
8.3.5.1 火场供水训练安全应按 8.2.1 和 8.2.2 的规定执行。
8.3.5.2 人字屋顶射水时,应骑跨在屋脊上;坡屋面射水时,应采取揭开瓦片、插腰斧等方法建立足点;在坡屋面铺设水带应跨过屋脊,水带垂直部位应固定,供水时应缓慢进行;应防止坡屋面上的破碎物件与装备器材滑落伤人。
8.3.5.3 倾斜屋顶上射水时,应用挂钩或绳索固定水带并留有机动长度水带。
8.3.5.4 在消防梯上射水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8.3.6 阵地设置
8.3.6.1 设置有飞火产生的水枪阵地时,应与火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8.3.6.2 建筑物内火灾扑救训练时,不应将水枪阵地设在建筑物中央。
8.3.6.3 交通工具火灾扑救、石油化工火灾扑救训练时,阵地应设置在上风或侧上风方向,并尽量避开地势低洼处。
8.3.6.4 消防车车头朝向应为便于撤离的方向,主战消防车距离燃烧区或燃烧物应不小于 30 m 。
8.3.6.5 有引爆场景的训练,受训者应依托建筑构件、地形和地物遮挡保护。
8.3.7 高空排险
8.3.7.1 架设消防梯时应支撑点牢固、角度合理,充分考虑窗口和墙壁的稳定性;在消防梯上破拆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8.3.7.2 登高行动时,应避免腰斧、照明器具以及破碎物件坠落伤人。
8.3.7.3 屋顶上行动时,应用安全绳保护,双脚应在承重构件上踏实逐步前进;坡屋面行进时,应手脚并用,尽量靠近屋脊或扶女儿墙行进。    
8.3.8 破拆
8.3.8.1 不应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破拆训练。
8.3.8.2 不应对装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进行破拆,不应破拆处于液压、气压和电压下的物体,并应确定破拆范围内无埋管。
8.3.8.3 注意观察破拆现场,防止破拆后的破碎物件伤人,注意由于破拆可能造成的构件坍塌。
8.3.8.4 破拆车体训练时,应避开油箱和油路。
8.3.8.5 高空作业应选好立足点,用安全绳保护。  
8.3.9 起重
8.3.9.1 易燃易爆场所起重时应用喷雾水保护,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8.3.9.2 受训者不应在只有气垫支撑的重物下作业。
8.3.9.3 起吊设备吊升重物训练中,钢丝绳固定物体时,应选准受力点和支撑点;起吊速度应平稳缓慢;应观察被起重物的运动轨迹,受训者应与被吊升物体保持不小于 2 倍操作半径的安全距离。
8.3.9.4 起重车辆训练时,应做好整车的固定。  
8.3.10 排烟
8.3.10.1 受训者应选择进风口进入,进入后应避开下风方向排烟出口。
8.3.10.2 灌注高倍泡沫排烟训练时,应在确认内部空间无人的情况下进行。
8.3.10.3 参训人员不应单独进入浓烟区域行动。   
8.3.11 照明
8.3.11.1 照明消防车应保证良好接地,操作人员应佩戴绝缘手套。
8.3.11.2 照明消防车作业范围内场地上方不应有高压线及其他障碍物。
8.3.11.3 发现漏电保护器自动跳闸时,应查明原因,不应强行合闸。   
8.3.12 堵漏
8.3.12.1 受训者应时刻注意高压液体、气体泄漏可能造成的冲击伤害。
8.3.12.2 高空堵漏时,应在稳定的工作平台上作业,系紧安全带并与工作平台可靠连接。
8.3.12.3 易燃易爆气体点火堵漏训练时,应采取防爆措施。   
8.3.13 输转洗消
8.3.13.1 危险化学品输转训练时,受训者不应直接接触有毒或腐蚀性物品。
8.3.13.2 应在上风或侧上风方向使用水源,建立洗消站;对接触有毒物品的人员、车辆、器材及训练区域应进行洗消;对人员、现场及染毒装备的洗消,经检测不合格者应进行二次洗消;洗消废水应集中处理。   
8.3.14 通信
    易燃易爆场所训练应使用防爆通信设备,采取防静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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