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冲气压喷雾水枪通用技术条件 XF53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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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脉冲气压喷雾水枪 impulse air pressure spray gun
    利用压缩空气的急剧膨胀与水撞击混合后,以脉冲的方式喷射出高速超细水雾的灭火装置。
    脉冲气压喷雾水枪通常由气瓶、水箱、气雾喷射器、减压阀及各种胶管和快换接头等部件组成。
    注:超细水雾粒子的平均直径为2 μm~200 μm。
3.2 气雾喷射器 air-spray squirt gun
    由压缩空气驱动以脉冲的方式喷射水雾的部件。
    气雾喷射器由贮气筒、蓄水筒和快速阀三大部分构成。
3.3 背托 backup device
    用于支承水箱及气瓶,便于操作者背负的托架。
3.4 保险 safety device
    用于防止扳机的意外操作的部件。
3.5 扳机 trigger
    用于打开快速阀的部件。
3.6 喷射距离 spray range
    喷射水雾散落密集处中心至喷射口中心在地面上的垂直投影点之间的水平距离。
3.7 有效脉冲喷射次数 effective impulse spray times
    气雾喷射器蓄水筒充满水喷射的总次数。
3.8 脉冲喷射间歇时间 intermittent time of impulse spray
    在不断向蓄水筒充水的情况下,两次喷射(蓄水筒充满水即喷射)之间的平均间歇时间。
3.9 喷射剩余率 rate of residual extinguishing medium
    脉冲气压喷雾水枪完成有效脉冲喷射次数不再产生水雾后,水箱内部剩余的水量相对于喷射前水箱充装量的重量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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