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2部分:易燃固体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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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初步筛分试验

4.1.1 将颗粒状、粉状或糊状的试验样品,松散地装入模具中,将模具从距硬表面 20 mm 高处自由落下,经三次墩实,翻转模具,将试验样品扣置于无机隔热板上,做成长250 mm 、宽20 mm 、高 10 mm 截面为三角形的堆垛。
4.1.2 用点火源的火焰( 火焰直径 5 mm~8 mm )灼烧试验样品堆垛一端,直到点燃:
    a) 如果试验样品堆垛在 2 min(金属或金属合金粉末在 20 min)试验时间内不被点燃,或点燃后火焰沿堆垛蔓延的距离< 200 mm ,则该物质不属于易燃固体;
    b) 如果试验样品堆垛在 2 min (金属或金属合金粉末在 20 min)试验时间内被点燃,并且火焰沿堆垛蔓延距离≥200 mm ,则应继续进行以下的燃烧速率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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