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5部分:应急逃生器 GB21976.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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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手动调速功能

5.6.1 应急逃生器可带有手动调速功能。
5.6.2 带有手动调速功能的应急逃生器,在使用者不进行任何调速操作时,其下降速度应为0.16m/s~1.5m/s。
5.6.3 当调速器置于调速状态时,应急逃生器的下降速度应能在0m/s~1.5m/s之间进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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