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职业安全与健康 XF/T620-2006
4.1 总则
4.1.1 消防组织应书面规定其组织结构、成员资格、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授权可以实施的行动范围以及训练要求等。
4.1.2 消防组织应制定各类事故的处置预案和在事故现场采用的标准化操作规程并定期加以修订完善。
4.1.3 消防组织应为其所有成员提供职业安全与健康保障。
4.1.4 消防组织应把预防和减少消防员意外事故、伤害、职业病的发生列为其重要目标和任务。
4.1.5 消防组织应辨识消防员可能遭遇的风险因素,制定并贯彻执行相应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规章制度。
4.1.6 消防组织应向消防员提供与其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配合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教育和技能培训,使消防员树立风险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1.7 消防组织应遵守所有涉及消防员职业安全与健康的现行法律和法规。
4.1.8 消防组织的所有成员应自觉服从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4 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
- 下一节:4.2 机构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