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9978.1-2008
5.2 试验炉
试验炉设计可采用液体或气体燃料,并且应满足以下条件:
a) 对水平或垂直分隔构件能够使其一面受火;
b) 柱子的所有轴向侧面都能够受火;
c) 对不对称墙体能使不同面分别受火;
d) 梁能够根据要求三面或四面受火(除加载部位)。
注:试验炉可设计成能使多个试件同时进行试验,并能够使所有仪器设备满足每一种构件测量的要求。
炉内衬材料采用耐高温的隔热材料,密度应小于1000kg/m³。炉内衬材料的最小厚度应为50mm。
a) 对水平或垂直分隔构件能够使其一面受火;
b) 柱子的所有轴向侧面都能够受火;
c) 对不对称墙体能使不同面分别受火;
d) 梁能够根据要求三面或四面受火(除加载部位)。
注:试验炉可设计成能使多个试件同时进行试验,并能够使所有仪器设备满足每一种构件测量的要求。
炉内衬材料采用耐高温的隔热材料,密度应小于1000kg/m³。炉内衬材料的最小厚度应为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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