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9978.1-2008
6.1 炉内温度
6.1.1 升温曲线
按照5.5.1.1规定的热电偶测得炉内平均温度,按以下关系式(见图7)对其进行监测和控制:
T=345 lg(8t+1)+20
式中:
T——炉内的平均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t——时间,单位为分钟(min)。
图7 标准时间-温度曲线
6.1.2 炉温偏差
试验期间的炉内实际时间-温度曲线与标准时间-温度曲线的偏差de用下式表示:
式中:
de——偏差,%;
A——实际炉内时间-平均温度曲线下的面积;
As——标准时间-温度曲线下的面积;
t——时间,单位为分钟(min)。
de值应控制在以下范围内:
所有的面积应采用相同的方法计算,即合计面积时的时间间隔在6.1.2a)条件下不应超过1min,在6.1.2b)、c)和d)条件下不应超过5min,并且从0min开始计算。试验开始见9.3。
在试验开始10min后的任何时间里,由任何一个热电偶测得的炉温与标准时间-温度曲线所对应的标准炉温不能偏差±100℃。
当试件易燃材料含量过高,在试验开始后,试件轰燃,引起炉温升高,导致炉温曲线与标准曲线发生明显偏差,但是这种偏差的时间不应超过1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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