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9978.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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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试验结果表示

12.1 耐火极限
    试件的耐火极限是指满足相应耐火性能判定准则的时间。
12.2 判定准则
12.2.1 隔热性和完整性对应承载能力
    如果试件的“承载能力”已不符合要求,则将自动认为试件的“隔热性”和“完整性”不符合要求。
12.2.2 隔热性对应完整性
    如果试件的“完整性”已不符合要求,则将自动认为试件的“隔热性”不符合要求。
12.3 提前终止试验
    在相关的性能判定准则条件下,如果在试件丧失性能判定准则之前终止试验,则应陈述终止试验的原因。在试验结果中应给出并确认试验终止的时间。
12.4 结果表示
    以下是举例说明承重分隔构件耐火试验结果的表示方法。在该例中隔热性和完整性不符合判定准则的要求,并且在试件垮塌之前委托方要求终止试验。
    例如:结果表示为“承载能力≥128min(委托方要求终止试验):
               完整性         120min;
               隔热性         110min”。
    注:如果由于背火面温度较高导致不能使用棉垫,此情况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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