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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2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管理中心收发装置 XF545.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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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产品出厂检验
制造商在产品出厂前应对收发装置进行下述试验项目的检验:
a) 主要部(器)件检查;
b) 基本性能试验。
每台收发装置在出厂前均应进行上述试验。其中任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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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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