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消防储水装置 XF120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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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附件

5.7.1 充气圈
5.7.1.1 充气圈应设置排气阀,并配置与充气装置充气端尺寸相匹配的接口。
5.7.1.2 充气圈应能保证储水装置的储水稳定性,按6.7.1.2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12h后压力降值不应大于初始压力的30%。
5.7.2 充气装置
5.7.2.1 采用人力充气方式的储水装置,所配置的充气装置按6.7.2.1规定的方法进行可靠性试验,试验过程中不应发生任何损坏现象。
5.7.2.2 采用非人力充气方式的储水装置,所配置的充气装置应具有出口压力指示功能以及自动停止或关闭功能,按6.7.2.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自动停止或关闭时的压力不应低于充气圈工作压力的公布值,也不应高于充气圈工作压力公布值的1.25倍。充气装置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7.3 阀门
    储水装置所配各阀门应按6.7.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阀门的开启力、关闭力不应大于100N。
5.7.4 安全阀
    囊式消防储水装置应设置安全阀,按6.7.4.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其动作压力不应低于承受水压公布值的1.1倍,也不应高于该值的1.25倍。按6.7.4.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其最大卸荷流量应不低于按式(1)得到的计算值以及40L/s两者之间的较小值。
式(1)
    式中:
    Q ——最大卸荷流量,单位为升每秒(L/s);
    V ——储水容积公布值,单位为千升(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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