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墙通用技术条件 XF97-1995
6 检验方法
6.1 尺寸测量
6.1.1 镶嵌框架槽口长度和宽度尺寸偏差用精度为1mm的钢卷尺测量。
6.1.2 镶嵌框架侧壁宽度和凹槽深度尺寸偏差用精度为0.02mm的卡尺测量。
6.1.3 镶嵌框架两对角线长度尺寸差用精度为1mm的钢卷尺测量。测量位置为内角。
6.1.4 镶嵌框架与防火玻璃的搭接量用精度为0.02mm的深度尺或卡尺测量。
6.2 外观质量检验
6.2.1 防火玻璃的外观质量,应在良好的自然光及散射光照条件下,在距玻璃的正面600mm处进行目视检查。
6.2.2 G类、M类隔墙的外观检验项目及要求应分别符合5.2.2、5.2.3的规定。
6.3 耐火性能检验
耐火性能应按照GB 9978的规定进行。
6.4 光学性能检验
光学性能应按GB 2680的规定进行。
6.5 防火密封材料的防火性能按GB 8625进行。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