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用功率输出装置 GB32157-2015
6.4 操纵性能
6.4.1 操作取力器,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的要求。
6.4.2 将取力器安装在试验台架上,选用适当量程的测力计,并使测力方向与挂挡力(脱挡力)作用方向一致,在输人轴转速不大于100 r/min的条件下,进行3次挂、脱挡试验,测得挂、脱挡的操纵力,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2的要求。
6.4.3 将取力器安装在试验台架上,在输入轴转速不大于100 r/min的条件下,以额定工作电压进行3次挂挡和脱挡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3的要求。
6.4.4 将取力器安装在试验台架上,在输入轴转速不大于100 r/min的条件下,以额定工作气压进行3次挂挡和脱挡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4的要求。
6.4.5 将取力器安装在试验台架上,在输入轴转速不大于100 r/min时,连续进行5000次挂、脱挡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5的要求。
6.4.2 将取力器安装在试验台架上,选用适当量程的测力计,并使测力方向与挂挡力(脱挡力)作用方向一致,在输人轴转速不大于100 r/min的条件下,进行3次挂、脱挡试验,测得挂、脱挡的操纵力,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2的要求。
6.4.3 将取力器安装在试验台架上,在输入轴转速不大于100 r/min的条件下,以额定工作电压进行3次挂挡和脱挡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3的要求。
6.4.4 将取力器安装在试验台架上,在输入轴转速不大于100 r/min的条件下,以额定工作气压进行3次挂挡和脱挡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4的要求。
6.4.5 将取力器安装在试验台架上,在输入轴转速不大于100 r/min时,连续进行5000次挂、脱挡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5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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