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 XF128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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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

5.4.1 标志
    在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外壳的明显位置应设置永久性标志牌,并应以箭头标示介质流动方向。标志牌内容应至少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编号、工作压力范围、流量范围、七氟丙烷混合比、执行标准、生产单位名称或商标等。
    标志牌按照6.11进行盐雾腐蚀试验后标志仍应清晰可识。
5.4.2 材料
    与七氟丙烷和泡沫混合液直接接触的零部件应采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铜合金的材料制造。
5.4.3 主要性能参数
    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主要性能参数应符合表2的规定。
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主要性能参数
5.4.4 强度和密封
5.4.4.1 强度

    按6.2进行强度试验,试验压力应为其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保持5min,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的任何部件应无泄漏、结构损坏、永久变形和破裂。
5.4.4.2 密封
    按6.3进行密封试验,试验压力应为其最大工作压力的1.1倍,保持5min,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的任何部件应无渗漏、变形和损坏。
5.4.5 耐水冲击
    按6.4进行耐水冲击试验,将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进口压力和流量调节到最大值,连续工作10min,各部件应无松动、脱落和渗漏。
    具有平衡阀的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其平衡阀应符合GB 20031—2005中5.1.5.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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