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用功率输出装置 GB32157-2015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6.7 噪声试验

6.7.1 试验条件
背景噪声(A计权声级)至少应比被测取力器噪声低10 dB。
6.7.2 试验方法
取力器在连续运转试验进行2 h时,在取力器两侧水平距离2 m、输出轴等高位置分别测量噪声,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7的要求。
按式(1)计算取力器的功率:
式中:
P——功率,单位为千瓦(kW);
T——扭矩,单位为牛米(N·m);
n——转速,单位为转每分(r/min)。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