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破拆机具通用技术条件 GB3246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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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破拆机具 forcible entry tool
由小型汽油机(或液压源)、传动机构(或输油管)、锯片(或锯条)、手柄、保护罩等组成,可对金属、木材、混凝土等进行切割破拆作业的,由消防员单人携带和操作的锯类机动工具的统称。
3.2
无齿锅 abrasive saw
执行机构的锯片由细小的无机物颗粒粘结而成的,通过髙速旋转的锯片进行切割的破拆机具。
3.3
链锅 chain saw
执行机构的锯片由具有金属锯齿的链条组成,通过髙速运动的链条进行切割的破拆机具。
3.4
双轮异向切割插 double anisotropy cutting saw
执行机构的锯片由两片具有锯齿的金属圆片组成,通过正反二向高速旋转的锯片进行切割的破拆机具。
3.5
环锅 ring saw
执行机构的锯片由具有锯齿的金属片状圆环组成,通过高速旋转的锯片进行切割的破拆机具。
3.6
额定切割深度 rated cutting depth
破拆机具在额定工况条件下,能够切割的最深距离。
3.7
切割速度 cutting speed
破拆机具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单位时间内可切割的面积。
3.8
整备质量 gloss weight
燃油型破拆机具的油箱按最大额定量充装,或液压型破拆机具将机体和输油管灌满液压油,并安装上锯片的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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