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2部分:逃生缓降器 GB21976.2-2012
5.1 试验条件
5.1.1 下降速度试验应在风速不大于2m/s的条件下进行。
5.1.2 当缓降器试样的绳索长度小于15m时,下降速度试验的试验高度为绳索长度;当试样的绳索长度不小于15m时,下降速度试验的试验高度为15m。
5.1.2 当缓降器试样的绳索长度小于15m时,下降速度试验的试验高度为绳索长度;当试样的绳索长度不小于15m时,下降速度试验的试验高度为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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