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6部分:逃生绳 GB21976.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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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出厂检验

6.2.1 产品应由生产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
6.2.2 出厂检验的项目为本部分的4.1〜4.7。其中,4.1~4.3为必检项目,4.4~4.7为抽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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