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管空气呼吸器 XF1261-2015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6.1 总则

6.1.1 如在条文中没有规定专用的试验装置和试验方法时,可采用常规的试验装置和试验方法。
6.1.2 如在条文中没有说明时,各项试验数据的允差均为±5%。
6.1.3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时环境温度应为16°C〜32°C。
6.1.4 呼吸器应按以下顺序进行预处理:
    a) 将呼吸器(气瓶压力10MPa)放置在(60±3)°C、相对湿度不小于95%的环境中16h;
    b) 将呼吸器(气瓶压力10MPa)放置在(-30±3)°C的环境中16 h;
    c) 将呼吸器(气瓶压力10MPa)放置在室温环境中至少4 h。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