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 GB/T862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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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试验装置

    烟箱的构造如图1。
图1 烟箱示意图
4.1 烟箱
4.1.1 烟箱由一个装有耐热玻璃门的300mmX300mmX790mm大小的防锈蚀的金属板构成。烟箱固定在尺寸为350mmX400mmX57mm的基座上,基座上设有控制器。烟箱内部应有保护金属免受腐蚀的表面处理。
4.1.2 烟箱除了在底部四周有25mmX230mm的开口外其余部分应被密封。一个1700L/min的排风机被安装在烟箱的一边,排风机的进风口与烟箱内部连通,排风口与通风橱相连。如果烟箱处于集烟罩下,可以不必连接到通风橱。
4.1.3 在烟箱门的左右两侧距底座480mm高的居中位置处,各有一开口直径为70mm的不漏烟的玻璃圆窗,在这些位置和烟箱外部,安装有相应的光学设备和附加控制装置。
4.1.4 在烟箱背部安装有一块可更换的白色塑料板,它位于距底座480mm烟箱背面板的居中处,高90mm、宽150mm,透过它可以看见一个照亮的白底红字的逃生标志“EXIT”字样。白色背景可以方便观察到材料的火焰、烟气和燃烧特性。通过观察安全出口标志有利于找到能见度和测试值之间的关系。
4.2 样品支架
    样品放在一个边长为64mm的正方形框槽上,正方形是由6mmX6mmX0. 9mm不锈钢网格构成,正方形支架位于底座上方220mm处并与烟箱各边等距离。钢丝格网位于不锈钢框槽内,不锈钢框槽通过固定于烟箱右边的一根钢杆手柄支撑。安装在同样的钢杆手柄上,在样品支架的下方76mm处有一个类似的不锈钢框槽,它支撑着一个正方形的石棉板,石棉板可以收集试验期间样品的滴落物。 通过转动样品支架的钢杆,可使燃烧的样品落在下方盛有少量水的盘子中而熄灭掉。
4.3 点火系统
4.3.1 样品应该由工作压力为276kPa的点火器产生的丙烷火焰来点燃。燃气应与空气混合,当燃气从直径为0.13mm的孔通过时,利用丙烷文氏管的作用推动空气并一起通入点火器。点火器应按照图3所示的剖面图装配。点火器必须设计能提供足够的外部空气。
图3 燃烧器分解图
    注1:工业等级不小于85%,总热值为23000cal/L的丙烷气满足要求。
    注2:因为孔的测量结果与供气压力是成比例的,所以必须注意孔是燃气外出的唯一方式。
4.3.2 样品下方的点火器应能够快速调整位置以便点火器的轴线落在底座上方一个8mm点上,点火器在烟箱背面角落向对角延伸并与底座呈45°向上倾斜。点火器的出口应离烟箱背面的参考点260mm。
4.3.3 烟箱外部的管道至少150mm,应能够将空气导入点火器。
4.3.4 丙烷压力应当是可调的,最好是自动调节。丙烷压力应通过压力表显示出来。
4.4 光电系统
4.4.1 用光源、一个带屏障层的光电池和一个温度补偿计来测量光束穿过300mm的烟气层后的百分比。光束路径沿水平方向传播,如图4。
图4 烟密度试验箱内光电系统
4.4.2 光源安装在烟箱左壁凸出去的一个光源盒内,位于底座上方480mm髙的地方。光源为灯丝密集型仪表灯泡,工作电压为5.8V。光源是一个球形反射体,其电源由一个可调电压变压器提供。一个焦距为(60〜65)mm的透镜将光束聚焦在仪器右壁的光电池上。
4.4.3 另一个装有光度计的盒子安装在烟箱的右边。带屏障层光电池应有标准光谱响应。光电池前面应设置圆形网格箱用来保护电池免受散光照射。网格应为暗黑抛光的,并且开口的深度至少为宽度的两倍。光电池感应产生的电流以光的吸收率显示在仪表上。光电池随着温度的增加线性减少,因此应做出补偿。光电池工作温度不高于5℃。
4.4.4 仪表应该有两个量程。可通过切换仪表到它灵敏度的十分之一来改变量程。当烟累积到能吸收90%的光束时,应快速转换使仪表的灵敏度降低到基本值。要达到这一点,仪表的刻度应是从90% 到100%,而不是0到100%。
4.5 记时装置
    采用时间间隔为15s的钟表。计时器应与点火器设备连接起来,当点火器移到试验位置时应开始时。
4.6 求积仪器
    采用适合的求积仪或计算机软件等其他合适的方式来计算光吸收率曲线下方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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