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幕墙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XF/T969-2011
6.7 控制装置及控制室
6.7.1 控制装置应具有超量、超压报警和故障报警等功能。
6.7.2 燃油、燃气的燃烧应能实现分级控制,以保证其具有不同的燃烧效果。
6.7.3 火幕墙训练设施应设控制室,控制室内应设燃料流量和压力显示装置。
6.7.4 控制室应设有瞭望窗口,其设置应使控制操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视野,能观察到整个训练区。
6.7.5 控制室应设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使其不受烟火的危害,且距离火幕墙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0m。
6.7.6 控制室内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 50140的规定。
6.7.2 燃油、燃气的燃烧应能实现分级控制,以保证其具有不同的燃烧效果。
6.7.3 火幕墙训练设施应设控制室,控制室内应设燃料流量和压力显示装置。
6.7.4 控制室应设有瞭望窗口,其设置应使控制操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视野,能观察到整个训练区。
6.7.5 控制室应设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使其不受烟火的危害,且距离火幕墙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0m。
6.7.6 控制室内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 5014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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