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GB/T5464-2010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4.1 概述

4.1.1 试验装置应满足7.1规定的条件。加热炉的典型设计参见附录B。其他满足7.1的加热炉设计也可采用。
4.1.2 在下述试验装置中,除规定了公差外,全部尺寸均为公称值。
4.1.3 装置为一加热炉系统。加热炉系统有电热线圈的耐火管,其外部覆盖有隔热层,锥形空气稳流器固定在加热炉底部,气流罩固定在加热炉顶部。
4.1.4 加热炉安装在支架上,并配有试样架和试样架插人装置。
4.1.5 应按4.4的规定布置热电偶测量炉内温度、炉壁温度。若要求测量试样表面温度和试样中心温度,附录C给出了附加热电偶的详细信息。接触式热电偶应符合4.5的规定,并应沿其中心轴线测量炉内温度。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