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引燃家具和组件的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GB/T2790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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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试验样品

7.1 试检样品的要求
7.1.1 试验样品为实际使用的家具和组件(含座垫、靠垫)。
7.1.2 对座垫、靠垫进行试验时,应用金属支架(见图5和图6)支撑起坐垫和靠垫,如果必要,还包括扶手的垫子。椅子扶手的结构应是开缝的L型钢和开缝的扁形钢。后背可以调整到从水平面起最大135°±2°。同时,试验支架应可以调整以适应垫子的不同厚度和尺寸大小。
金属支架
金属支架(侧视图)
7.1.3 在对座垫、靠垫的试验中,座位软垫应水平地放置在试验支架的区域中而且正对着支架的后背。 靠背软垫和试验支架刚好垂直放置,并且用铁丝拉着靠垫软垫以防止前倾,如有扶手软垫,应放置在扶手支撑上。
7.2 试验样品的养护
7.2.1 试验样品应至少在23℃±3℃相对湿度50%±5%的环境中养护48h。
7.2.2 试验样品从养护环境搬出到开始试验的时间不应超过1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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