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毯 XF120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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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要求

5.1 外观与结构
5.1.1 灭火毯毯面应紧密、平整,不应有破损、孔洞、污渍和油渍;毯面边缘应光滑,无毛边;灭火毯的缝纫加工不应有跳线、断线现象。
5.1.2 灭火毯毯面一般应由材质和厚度都均匀的单层面料组成;当由两层或两层以上面料组成时,则每层面料都应保持材质和厚度均匀且尺寸相同,四边应进行对应缝合。
5.1.3 灭火毯正反两面的颜色和外观应相同或相近。
5.1.4 灭火毯应装配便于使用人员操作的手持件。手持件的颜色应与毯面有明显区别,其结构设计应保证使用人员的双手能快速、简单地握紧和松开。
5.1.5 除毯面边缘的接缝以及将手持件缝制在毯面上的接缝外,灭火毯其他地方均不应有接缝。
5.2 尺寸
5.2.1 灭火毯毯面应为矩形或正方形;每条边的边长不应小于900mm,与名义边长的允许偏差为± 1%;完全展开后的灭火毯毯面厚度不应小于0.4mm。
5.2.2 对于手持件为拉带形式的灭火毯,拉带的宽度不应小于20mm,可握部分长度应为150mm〜 200mm,在毯面边缘以内部分的长度不应大于60mm。 对于其他形式的手持件,其结构、尺寸不应明显影响到灭火功能。
5.3 质量
    灭火毯的总质量不应大于4.5kg。
5.4 材料性能
5.4.1  灭火毯毯面基材应由不燃材料编织而成;灭火毯不应包含石棉等有毒、有害物质和在灭火过程中会产生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物质。
5.4.2 对于单层的灭火毯,其毯面经纬向试样的干态断裂强力均不应小于400N,对于两层或两层以上组成的灭火毯,则毯面最外层面料的经纬向试样的干态断裂强力均不应小于400N。
5.4.3 按5.6〜5.8试验后,手持件和接缝处的毯面应无明显损坏,缝纫线不应出现断线和脱线现象。
5.4.4 手持件的材料和灭火毯所使用的包边材料,在进行阻燃性能试验后,续燃时间不应大于5s,且不应出现熔融和烧通现象。
5.4.5 灭火毯缝纫线在进行耐高温试验后,应无熔化、烧焦现象。
5.5 操作性能
    从单件包装盒(袋)中取出灭火毯所使用的力不应大于80N;从灭火毯的备用位置取出灭火毯,到展开就位的时间不应超过4s。
5.6 柔软性能
    进行柔软性能试验后,灭火毯在垂直于芯棒轴线的方向上,应没有永久变形。
5.7 绝缘性能
    灭火毯两侧毯面之间的电阻不应小于1MΩ。
5.8 F类火灭火性能
    按6.9进行试验,灭火毯应能扑灭F类火;在试验过程中,灭火毯应保持完整不被烧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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