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头盔 XF44-2015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6.16 面罩抗高速粒子冲击性能试验

6.16.1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如图8所示,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 发射器:由一适当尺寸的钢管制成,用弹簧或压缩空气提供动力,能以不低于120m/s速度发射直径为6mm的钢球,并保证钢球有一恒定的出射速度和撞击方向。
    b) 计时装置:由两个传感元件和计时器组成,能记录钢球通过两个传感元件的时间。计时器的单位为微秒级。两个传感元件的距离不应超过150mm。
    c) 头模:应符合6.4.1b)的规定,带有平底基座,头模与基座间使用螺栓连接,使头模可以在垂直、 水平方向上进行位置调整。头模面部朝向发射管,放置在防护罩内。
    d) 钢球:直径为6mm,质量约0.86g。
    e) 防护罩:安装在头模外部,侧面开孔,使钢球通过该孔射到面罩上。
抗高速粒子冲击试验装置
6.16.2 试验步骤
    将头盔按正常使用要求佩戴在头模上,并将面罩放下。头盔和头模位于发射器的正前方。调整头模位置,使发射管的管口到头盔面罩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00mm,并使钢球发射方向与面罩表面垂直,然后发射钢球,冲击面罩。钢球速度应为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