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排烟系统性能现场验证方法热烟试验法 XF/T99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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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试验装置

4.1 一般规定
    试验装置如图1所示,基本组成包括置于承水盘中的燃烧盘和紧靠燃烧盘的发烟装置。承水盘和发烟装置均置于隔热垫上。测温点应紧贴顶棚安装在燃烧盘正上方的中心。
热烟试验装置示意图 
 4.2 隔热垫
    试验装置平台的隔热垫可采用厚度不小于13mm的石膏板,石膏板的覆盖面积应保证放置于石膏板上的试验装置距石膏板各边缘不少于1.5m的距离。
4.3 燃烧盘
    燃烧盘由1.6mm厚钢板焊接而成(如图2)。燃烧盘应密封不漏水。把手采用直径φ10mm的圆钢制成,焊接在燃烧盘的外壁。底座支架采用角钢焊接在燃烧盘底部,在支架交叉处的焊缝应为全焊透焊接。燃烧盘尺寸如表1所示。
 
燃烧盘示意图燃烧盘规格
4.4 承水盘
    承水盘由1.6mm厚镀锌钢板焊接而成(如图3)。承水盘应密封不漏水。把手采用直径科φ10mm的圆钢制成,焊接在盘的内壁。承水盘尺寸如表2所示。
承水盘示意图承水盘规格
4.5 测温装置
    测温装置应采用符合GB/T2903-1998的要求、精度为±3°C的热电偶或热电阻。
4.6 示踪烟气
    示踪烟气的pH值应接近中性,颜色为白色,且残留物少。示踪烟气的生成不应受试验火源的影响。
4.7 燃料
    燃烧盘中的燃料应采用95%乙醇,稳定燃烧时间不低于10min。对应表1规定的燃烧盘尺寸,表3给出了燃料的推荐注入量和对应的燃烧热释放速率。
不同组合盘的燃料推荐参数
4.8 冷却水
    承水盘中应注入尽可能多的冷却水。在保证空燃烧盘不会漂浮的情况下,最大注水水位可达到距离承水盘侧壁顶端10mm的位置。试验之前承水盘中的水温应接近环境温度,控制在15°C-30°C范围内,具体加注方法见6.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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