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及屋顶覆盖制品外部对火反应试验方法 GB/T30735-2014
A.1 坡度
A.1.1 试验方法A
制品在15°的试验结果,适用于坡度小于20°的屋顶。
制品在45°的试验结果,适用于坡度大于或等于20°的屋顶。
制品以15°或45°以外的坡度进行测试的试验结果,仅适用于该坡度。
A.1.2 试验方法B和试验方法C
制品在15°的试验结果,适用于坡度为5°〜20°的屋顶。
制品在30°的试验结果,适用于坡度为20°〜70°的屋顶。
试验方法B和试验方法C不适用于坡度大于70°的屋顶。
制品在0°和30°进行试验得到相同分级时,试验结果适用于0°〜70°的任何坡度。
制品在15°的试验结果,适用于坡度小于20°的屋顶。
制品在45°的试验结果,适用于坡度大于或等于20°的屋顶。
制品以15°或45°以外的坡度进行测试的试验结果,仅适用于该坡度。
A.1.2 试验方法B和试验方法C
制品在15°的试验结果,适用于坡度为5°〜20°的屋顶。
制品在30°的试验结果,适用于坡度为20°〜70°的屋顶。
试验方法B和试验方法C不适用于坡度大于70°的屋顶。
制品在0°和30°进行试验得到相同分级时,试验结果适用于0°〜70°的任何坡度。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试验结果应用
- 下一节:A.2 基材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