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GB1680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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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电气强度试验

5.9.1 目的
检验控制器的电气强度。
5.9.2 要求
试样的电源插头与机壳间应能耐受频率为50Hz,有效值电压为1250V的交流电压历时1min的电气强度试验,试验期间试样不应发生击穿现象,试验后其性能应满足4.1.3~4.1.6的要求。
5.9.3 方法
试验前,将试样的接地保护元件拆除。通过试验装置,以100V/s〜500v/s的升压速率,对试样的电源线与机壳间施加50Hz,1250V的试验电压。持续60s±5s,观察并记录试验中所发生的现象。试验后,以100V/s〜500V/s的降压速率使电压降至低于额定电压值后,方可断电。接通试样电源,按5.3〜5.6的规定进行功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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