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技术鉴定物证提取方法 GB/T20162-2006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5.2 自燃火灾

    应提取起火点处自燃后的炭化残留物以及与自燃物相同的原物质,共同作为物证鉴定的试样。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