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试验表面制品的实体房间火试验方法 GB/T252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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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资料性附录) 排烟管道中的测量仪器

E.1 体积流量
E.1.1 流量由放置在排烟管道中心线上的双向测速探头测量。图E.1中所示的探头由长32 mm、内径为14 mm的不锈钢管构成。该管分成两个相同的小室,两室之间的压差由差压变送器测量。探头响应雷诺数的变化曲线见图E.2。
E.1.2 差压变送器选用电容型,分辨率高于±5Pa,测量范围为0Pa〜2000Pa。
E.1.3 探头附近的气体温度由直径不大于0.25 mm的热电偶测量。热电偶不应对双向测速探头附近的气流形成扰动。
E.2 取样系统
E.2.1 取样头应放置在排烟管道中气体混和均匀的部位。探头应为圆管形,以使气流扰动最小。应当沿着排烟管道的整个直径抽取气样。
E.2.2 取样管(见图E.3)应采用耐腐烛材料制成,如PTFE(聚四氟乙烯)。气体在进入分析仪器前,应经过二级或以上过滤。气样应冷却到10℃以下。
对于分析除CO、CO2和02以外的气体,应对取样管加热(150°C-175°C)。取样管应尽可能短,且气体不应过滤(见E.3.3和E.3.4)。
E.2.3 气样由取样泵(对使用隔膜泵)送到分析仪器,取样过程中应避免油脂或类似物质污染气样。
E.2.4 气样由排烟管道进入气体分析仪器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1s。
E.2.5 取样系统见图E.3,取样头见图E.4。取样泵容量宜为10L/min〜50L/min,每一气体分析仪消耗约为1L/min。泵产生的压差不应小于10 kPa,以免烟垢阻塞过滤器。取样头进气孔应向下,以避免烟尘阻塞。
E.3 燃烧气体分析
E.3.1 —般要求
气样进入二氧化碳和氧气分析仪前应经过干燥处理,去除气样中的水蒸气。
注:燃烧气体分析的详细资料参见1SO/TR 9122-3。
E.3.2 氧浓度
选用符合9.2.2规定的顺磁型氧分析仪测量。
E.3.3 —氧化碳和二氧化碳浓度
使用红外光谱仪进行连续测量。一氧化碳测量量程为0%~1%,二氧化碳为0%〜6%。
E.3.4 碳氢化合物浓度
用已烷作为参照标准,采用红外光谱法进行测量,量程为0%〜0.2%,最大误差为2%,响应时间宜小于6s,取样管线宜加热。
E.3.5 氮氧化合物浓度
采用化学发光分析仪测量NO和NO2的总浓度。分析仪的最大误差为2%,测量量程0%〜0.025%。响应时间宜小于6s,取样管线宜加热。
E.4 烟密度计
烟密度计主要部件要求如下:
a) 透镜:凸透镜,直径40 mm,焦距50 mm;
b) 光源:卤素灯,6V,10W;
c) 光电元件:带有色玻璃滤光片的硅光电元件,能产生等效于人眼的光谱响应。
光电元件连接到一个适当的电阻或放大器上,以得到最小3.5个十倍程的分辨率。透镜、光源和光电元件安装在位于排烟管道内的彼此直接相对的两个护罩内。
系统对沉积的烟尘应具有自洁能力。通过两个护罩可以对烟尘进行清洁。
光测量系统参见1SO/TR 5924。
注:E.1~E.4中描述的探头位置见图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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