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救援 技术训练指南 GB/T2917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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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水域救援技术训练

7.4.1 训练目的
使受训指挥员能准确实施救援计划组织搜集、上报现场情况,确定抢险救援技、战术措施,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协同作战,落实安全保障。
使受训战斗员能熟练应用安全绳、救生抛投器、冲锋舟、个人防护等器材,掌握侦检、警戒、保护、游泳、潜水、横渡、救生等水域救助技术和防护方法。
7.4.2 训练内容
7.4.2.1 教员向受训指挥员与受训战斗员讲解训练区水深、水面宽度、水质浑浊程度、现场环境等 情况。
7.4.2.2 针对被困人员数量、位置、水流情况、离岸距离等现场环境,进行侦检训练。
7.4.2.3 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
7.4.2.4 在岸边,受训战斗员模拟进行水中受困者拖救技术、徒手搬运技术与心肺复苏训练。
7.4.2.5 在岸边,受训战斗员进行通信联络(手语、哨音等)训练。
7.4.2.6 在游泳训练区,模拟突发情况,受训战斗员进行紧急自救训练。
7.4.2.7 在游泳训练区,受训战斗员在岸边和船内使用安全绳、安全钩、救生圈、救生抛投器等器村,进行水面救生训练。在水中,进行游泳和徒手水面救生训练。
7.4.2.8 在基础潜水训练区,受训战斗员进行下潜、水下侦检等基础潜水训练。
7.4.2.9 在激流训练区,受训战斗员使用救生抛投器、绳索、冲锋舟等器材,进行横渡、水面救生和孤岛救助训练。
7.4.3 训练安全要求
7.4.3.1 受训战斗员下水前,应做好热身,穿着救生衣,并在安全绳保护下入水。
7.4.3.2 冲锋舟、橡皮艇下水应使用安全绳保护,船上人员应穿着救生衣。
7.4.3.3 安全员应确保安全绳固定点稳定可靠、安装牢固。
7.4.3.4 潜水训练前,安全员应按照GA/T 967-2011中附录C的要求进行安全检查。潜水训练中,安全员应7.4.3.5 定时与受训战斗员进行联络。
7.4.3.6 离水后应立即擦干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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