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消防排烟机 GB279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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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试验方法

6.1 外观质量及标志检查
外观质量及标志检查采用目测法及使用通用量具测量,判断检查结果是否分别符合5.2、5.10.2.3、8.1的规定。
6.2 安全要求和隔热保护检查
安全要求及隔热保护应采用目测法及使用通用量具测量,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5.8、5.10.1.4的规定。
6.3 整机质量检查
便用磅秤或电子秤秤量排烟机整机质量(内燃机式排烟机应加满燃油),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 5.1、5.3的规定。
6.4 风量性能试验
排烟机风量性能试验应按GB/T 1236的规定进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的规定。
6.5 运转平稳性试验
在室温条件下,将排烟机按使用状态放置在平整的水泥地面上,启动排烟机,使其在额定转速下最小仰角时连续运转20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5的规定。
6.6 倾斜运转试验
在室温条件下,将排烟机分别放置在前、后、左、右各倾斜15°的平面上,可用外力固定排烟机,启动排烟机,使其在额定转速下连续运转20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6的规定。
6.7 连续运转性能试验
在室温条件下,将排烟机按使用状态放置在平整地面上,启动排烟机,使其在额定转速下运转8h,整个运转不应间断,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7的规定。
6.8 噪声测量试验
噪声试验按GB/T 2888的相关规定进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的规定。
6.9 内燃机式排烟机检查
6.9.1 低温启动试验

将排烟机放置在-5℃的试验环境中24h,取出后,在2min内启动排烟机,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10.1.1的规定。
6.9.2 蓄电池容量检查
在室温条件下,将排烟机按使用状态放置在平整地面上,启动排烟机,使其至怠速运转状态后熄火, 连续进行20次,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10.1.2的规定。
6.9.3 燃油箱容积检查
在室温条件下,将排烟机按使用状态放置在平整地面上,将燃油箱加满燃油,启动排烟机,使其在额定转速下连续运转,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10.1.3的规定。
6.9.4 工作温度试验
工作温度试验按JB/T 5135.2的相关規定进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10.1. 5的规定。
6.10 水力排烟机检查
6.10.1 水压密封试验

封闭出水口,由进水口缓慢增加水压至制造商提供的最大工作压力的1.1倍(升压速率应不大于1.2MPa/min),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10.2.1的规定。
6.10.2 水压强度试验
封闭出水口,由进水口缓慢増加水压至制造商提供的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升压速率应不大于1.2MPa/min),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10.2.2的规定。
6.10.3 排烟机叶轮超速试验
排烟机叶轮超速试验按JB/T 6445的规定进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10.4的规定。
6.11 行驶性能试验
将推车式排烟机按以下步骤进行各项试验:
a) 以8km/h~13km/h的速率,在粗糙的路面上推行或拉行8km;
b) 将推车式排烟机认300mm离的平台上以轮子着地跌落于水泥地板上3次;
c) 推倒推车式排烟机,并以保险杆或推把着地。
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10.5.2.4的规定。
6.12 耐高温性能试验
水力消防排烟风机、电动消防排烟机耐髙温性能试验按GA 211的相关规定进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10.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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