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生照明线 GB2678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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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技术要求

5.1 外观
5.1.1 照明线线体表面应光滑无划痕,绝缘层完好。
5.1.2 照明线绕线转盘应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表面无明显制造缺陷或机械划伤。
5.1.3 照明线电源配电箱操作开关应灵活可靠,面板操作指示清晰,接插件接触良好,无松动。
5.2 发光亮度
在连续工作时间内,照明线的发光亮度应不小于10cd/m² 。
5.3 闪烁频率
闪烁型照明线闪烁频率应为1Hz〜2Hz。
5.4 质量
照明线线体质量应不大于13kg。
5.5 导向功能
照明线应具有导向功能,线体每间隔(2±0.1)m应有一个清晰可见的方向标志。
5.6 绝缘电阻
照明线线体表层与导线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 MΩ。
5.7 耐压强度
由交流电源供电的照明线,外部带电端子与配电箱外壳间应能经受6.7规定的耐压强度试验,试验 时应无击穿、闪络现象。
5.8 抗拉性能
照明线线体应能承受不小于300N的拉力。按6.8规定试验后,线体及发光源应无损坏,照明线应能正常工作。
5.9 抗压性能
照明线按6.9规定进行抗压试验后,线体及发光源应无损坏,照明线应能正常工作。
5.10 防水性能
照明线按6.10规定进行防水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5.11 最高表面温度
在连续工作时间内,照明线线体表面温度应不大于60℃。
5.12 耐气候环境适应性
照明线线体按表1规定的耐气候环境进行试验,试验后照明线线体应无粘连、脆化现象,照明线应能正常工作。
耐气候环境试验

       5.13 连续工作时间       
直流电源供电的常亮型照明线,连续工作时间应不小于8h;直流电源供电的闪烁型照明线,连续工 作时间应不小于16h。
5.14 防爆性能
有防爆性能的照明线,其防爆性能应符合GB 3836.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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