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 GB25203-2010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6 装备的管理与维护

6.1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建立消防监督技术装备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维护和保养。
6.2 装备的使用人员,应熟悉装备和系统的性能、技术指标及有关标准,并接受相应的培训,遵守操作规程。
6.3 所有设备和系统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技术改造设计图、维修和计量检定记录应存档备查。
6.4 凡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装备,应进行定期计量检定,以保证装备的可靠性。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