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消防指挥中心通用技术要求 GB25113-2010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淮
3.1
消防通信指挥中心 fire communication and command center
设在省(自治区)、市消防指挥机构,具有受理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报警、灭火救援指挥调度、消防情报信息支持等功能的部分。
3.2
移动消防指挥中心 mobile fire command center
设在消防通信指挥车等移动载体上,具有在火场及其他灾害事故现场和消防勤务现场通信组网、指挥通信、情报信息支持等功能的部分,是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的延伸。
3.3
现场通信组网 communication network construction at scene
在火场及其他灾害事故现场,建立通信传输链路,连通各个通信节点的交换设备和通信终端设备构成信息传输的通信网络。
3.1
消防通信指挥中心 fire communication and command center
设在省(自治区)、市消防指挥机构,具有受理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报警、灭火救援指挥调度、消防情报信息支持等功能的部分。
3.2
移动消防指挥中心 mobile fire command center
设在消防通信指挥车等移动载体上,具有在火场及其他灾害事故现场和消防勤务现场通信组网、指挥通信、情报信息支持等功能的部分,是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的延伸。
3.3
现场通信组网 communication network construction at scene
在火场及其他灾害事故现场,建立通信传输链路,连通各个通信节点的交换设备和通信终端设备构成信息传输的通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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