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上节
下节
查找
检索
火警受理系统 GB16281-2010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搜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警受理系统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安装使用的火警受理系统和“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包括火警受理信息系统、火警调度机、火警数字录音录时装置等。其他单位安装使用的具有特殊要求的火警受理系 统,除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也可使用本标准。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上一节:
前言
下一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