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3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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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层高和净高

4.4.1 居室采用单层床时,层高不宜低于2.80m,净高不应低于2.60m;采用双层床或高架床时,层高不宜低于3.60m,净高不应低于3.40m。
4.4.2 辅助用房的净高不宜低于2.50m。
条文说明
4.4.1 鉴于《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第4.4.1规定:“住宅层高宜为2.80m”,宿舍使用人数比住宅多,因此宿舍建筑采用单层床的居室层高不宜低于2.80m也是合适的。
    居室内采用单层床时,依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关住宅净高与自然通风问题》研究报告中的测定数据,认为最低净高为2.50m是符合卫生要求的。故采用单层床的净高最低标准为2.60m是合适的。居室内采用双层床或高架床时,标准床的高度为1.80m~1.90m,净高为3.40m时,上层床板的上空还有1.50m~1.60m的净高,可满足日常生活起居的活动要求;建筑层高3.60m扣除楼板与装修厚度后,完全可以保证净高要求。
4.4.2 辅助用房主要指盥洗室、卫生间、洗衣间、开水间等。房间净高不宜低于2.50m,可满足房间的使用要求,并符合卫生间盥洗室内的淋浴器和高位水箱的低限安装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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