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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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6.3.1 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 30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疏散通道或出入口处。列车上设置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每节车厢的出入口和中间部位。
6.3.2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 1.3m~1.5m ,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条文说明
6.3.1 本条主要参考英国规范制定,英国规范《建筑火灾探测报警系统》BS 5839 规定:“手动报警按钮的位置,应使场所内任何人去报警均不需走 30m 以上距离”。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设置在出入口处有利于人们在发现火灾时及时按下;在列车车厢中部设置,是考虑到列车上人员可能较多,在中间部位的人员发现火灾后,可以直接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6.3.2 手动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的和便于操作的部位,是参考国外规范制定的。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 1.3m~1 5m ,且应有明显的标志,以便于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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