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建筑设计规范 GB51157-2016
9.9 搬运车辆充电间(区)要求
9.9.1 搬运车辆的充电间(区)可设在除危险品物流建筑外的物流建筑内或与之贴邻,有蓄电池维修功能的充电设施,宜设置为独立建筑。蓄电池充电设施可集中或分区布置。
9.9.2 充电间(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充电间(区)应远离明火、高温、潮湿和人员密集作业场所;
2 不得在充电间(区)内设置车辆或电池的解体、焊装等维修场地;
3 物流建筑内的充电间(区)宜靠外墙布置;
4 充电区不应设在上方可能有落物或因管道破裂泄漏液体的区域;
5 充电间(区)的面积应根据充电形式及充电设备数量确定;
6 整车充电间(区)车辆的最高点与顶板下安装的灯具及门洞上沿的间距不宜小于300mm;
7 充电区净高度不应小于5m,与其他区域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m;
8 充电间(区)应采用不发火地面,门窗、墙壁、顶板(棚)、地面等应采用耐酸(碱)腐蚀的材料或防护涂料;
9 物流建筑内的充电间应采用防火墙和楼板与其他区域隔开,通向物流建筑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10 充电间入口处宜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装置。
条文说明
本节的搬运车辆充电间(区),仅指对日常生产使用的搬运车辆进行补充充电和蓄电池保养维护的建筑专用功能房间或区域。
9.9.1 本条所指的搬运车辆系用于物流作业、以铅酸蓄电池、镍镉蓄电池和其他碱性蓄电池为动力电源的搬运车、叉车、堆垛车、拣选车等。蓄电池充电分为整车充电和离车充电方式。充电间、充电区是指用于蓄电池充电的房间、开放区域。
蓄电池维修通常有电池组拆解、组装及至电池解体、焊装等作业,这些维修离不开加热、熔化、焊接和对维修后电池作实际容量的充放电测试等工作,这类操作产生热气、烟气、火花等,不仅造成工作场所环境混乱,增加维修材料、电缆、线材等被引燃的几率,如果火花或热流飞溅到正在充电的蓄电池附近扰乱了局部小环境的稀释气流,无形中也增加了风险。此外,蓄电池搬运车辆自身价值不菲,如损坏将造成较大的损失,因此规定有蓄电池维修功能的充电设施,宜设置为独立的充电建筑。即使是独立的建筑,也不允许在充电建筑内的充电区进行维修作业,充电区应与维修间等用实体墙隔开。
将充电设施集中布置有利于集中配置通风、供电、氢气探测器、火灾报警和监控等系统等,可节省投资。此外,从运营角度还可提高设备利用率,便于管理,减少风险管理点数量。本条对集中布置和分区布置的规模未作规定,以便于安全生产管理、节省投资、节能为前提,适当集中布置。当充电规模很大时,宜在物流建筑内设置多个充电间(区)或将一个大区分隔成相邻的充电区,可避免高峰期充电业务过于集中或拥堵,并能减小事故时波及的范围。
9.9.2 本条对充电区(间)作出规定:
1 铅酸、镍镉类蓄电池充电时会产生少量氢气,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在老化、短路、内部故障情况下,也会释放氢气,将充电间(区)设置在远离明火、高温场所,可从布局上提高安全性;规定充电间(区)远离人员密集作业场所,可有效避免事故发生时人员受到直接和间接伤害。
蓄电池搬运车辆和充电装置除特殊设计外,基本按室内环境设计,对潮湿防护能力有限。一般小型搬运车辆采用24V、48V电压,还有采用80V、110V的电压,高湿易引起电击、漏电、爬电等情况,大功率动力电路的锈蚀将增加接触电阻引起过热、火花甚至着火等风险。此外,车辆的控制、驱动系统普遍采用电子调节,充电装置也是电子元件集中的装置,对湿度敏感,高湿度不仅降低元件寿命,还将增加电子装置的故障率。
3 为了保证充电间(区)氢气浓度不达到爆炸下限,必须设置机械通风系统。靠外墙布置不仅便于组织气流,使排出的气体及时稀释散逸,也便于补充新风,减少通风管道和风机吸入阻力、简化通风系统和装置。靠外墙布置还便于利用自然通风,减少能耗。万一发生事故时,靠外墙布置比布置在建筑内部产生影响的区域小。
9 “采用防火墙和楼板与其区域隔开,通向充电间门应采用防火门”是将充电间与其他区域隔离的措施。充电设备和电池组都有低压大电流的特点,且布置密集,自身工作时发热量也相对大,采取上述措施后,能有效防止事故时相互影响。
10 为了防止工作人员进入充电间(区)时产生静电放电,引起火花,故作此规定。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 上一节:9.8 特种物流建筑要求
- 下一节:10 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