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16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6.2 主控项目

6.2.1 风管系统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埋件位置应正确、牢固可靠,埋入部分应去除油污,且不得涂漆。
    2 风管系统支、吊架的形式和规格应按工程实际情况选用。
    3 风管直径大于2000mm或边长大于2500mm风管的支、吊架的安装要求,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检查数量:按Ⅰ方案。
    检查方法:查看设计图、尺量、观察检查。
6.2.2 当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必须设置厚度不小于1.6mm的钢制防护套管;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采用不燃柔性材料封堵严密。
    检查数量:全数。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2.3 风管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
    2 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的风管系统必须设置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3 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的风管系统通过生活区或其他辅助生产房间时不得设置接口。
    4 室外风管系统的拉索等金属固定件严禁与避雷针或避雷网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2.4 外表温度高于60℃,且位于人员易接触部位的风管,应采取防烫伤的措施。
    检查数量:按Ⅰ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2.5 净化空调系统风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安装前风管、静压箱及其他部件的内表面应擦拭干净,且应无油污和浮尘。当施工停顿或完毕时,端口应封堵。
    2 法兰垫料应采用不产尘、不易老化,且具有强度和弹性的材料,厚度应为5mm~8mm,不得采用乳胶海绵。法兰垫片宜减少拼接,且不得采用直缝对接连接,不得在垫料表面涂刷涂料。
    3 风管穿过洁净室(区)吊顶、隔墙等围护结构时,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检查数量:按Ⅰ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用白绸布擦拭。
6.2.6 集中式真空吸尘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在洁净室(区)内真空吸尘系统所采用的材料应与所在洁净室(区)具有相容性。
    2 真空吸尘系统的接口应牢固装设在墙或地板上,并应设有盖帽。
    3 真空吸尘系统弯管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4倍管径,且不得采用褶皱弯管。
    4 真空吸尘系统三通的夹角不得大于45°,支管不得采用四通连接。
    5 集中式真空吸尘机组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2.7 风管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部件及操作机构的安装应便于操作。
    2 斜插板风阀安装时,阀板应顺气流方向插入;水平安装时,阀板应向上开启。
    3 止回阀、定风量阀的安装方向应正确。
    4 防爆波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安装时,穿墙管的法兰和在轴线视线上的杠杆应铅垂,活门开启应朝向排气方向,在设计的超压下能自动启闭。关闭后,阀盘与密封圈贴合应严密。
    5 防火阀、排烟阀(口)的安装位置、方向应正确。位于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表面不应大于200mm。
    检查数量:按Ⅰ方案。
    检查方法:吊垂、手扳、尺量、观察检查。
6.2.8 风口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风口或结构风口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牢固,不应存在可察觉的漏风点或部位,风口与装饰面贴合应紧密。X射线发射房间的送、排风口应采取防止射线外泄的措施。
    检查数量:按Ⅰ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2.9 风管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系统类别要求进行施工质量外观检验。合格后,应进行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漏风量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4.2.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出现不合格时,除应修复不合格的系统外,受检方应申请复验或复检。
    2 净化空调系统进行风管严密性检验时,N1级~N5级的系统按高压系统风管的规定执行;N6级~N9级,且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500Pa的,均按中压系统风管的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微压系统,按工艺质量要求实行全数观察检验;低压系统,按Ⅱ方案实行抽样检验;中压系统,按Ⅰ方案实行抽样检验;高压系统,全数检验。
    检查方法:除微压系统外,严密性测试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执行。
6.2.10 当设计无要求时,人防工程染毒区的风管应采用大于等于3mm钢板焊接连接;与密闭阀门相连接的风管,应采用带密封槽的钢板法兰和无接口的密封垫圈,连接应严密。
    检查数量:全数。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查验检测报告。
6.2.11 住宅厨房、卫生间排风道的结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内表面应平整;各层支管与风道的连接应严密,并应设置防倒灌的装置。
    检查数量:按Ⅰ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2.12 病毒实验室通风与空调系统的风管安装连接应严密,允许渗漏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查验现场漏风量检测报告。
条文说明
6.2.1 风管系统支、吊架的形式和规格应按工程实际情况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图集选用。对于大口径风管的支、吊架规定应按设计要求,是强调工程的安全施工。
6.2.2 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是建筑物防止火灾扩散的安全防护结构,当风管穿越时不得破坏其相应的性能。本条规定当风管穿越时,墙体或楼板上必须设置钢制防护套管,并规定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mm,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采用不燃柔性材料封堵严密,不燃柔性材料宜为矿棉或岩棉,以保证其相应的结构强度和可靠阻火功能。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6.2.3 本条主要规定了风管系统安装涉及安全的内容,如不按规定施工都会有可能带来严重后果,因此必须遵守。
    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是为保证风管系统的安全使用而规定的。无论是电、水或气体管线,均应遵守。
    对于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的风管系统,为了防止静电引起意外事故的发生,必须设置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当此类风管系统通过生活区或其他辅助生产房间时,为了避免易燃、易爆气体的扩散,故规定不得设置接口。该规定同样适用于排风系统风管。
    风管系统的室外管道,当无其他可依靠结构固定时,宜采用拉索等金属固定件进行固定,但不得固定在防雷电的避雷针或避雷网上。拉索等金属固定件与避雷针或避雷网相连接,当雷电来临时,可能使风管系统成为带电体和导电体,危及整个设备系统的安全使用。为了保证风管系统的安全使用,故条文做出如此规定。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6.2.4 本条强调了输送高温气体的风管应有相应的技术措施以保护人生的安全。
6.2.5 本条规定了净化空调风管系统安装应验收的主控项目内容。
6.2.6 真空吸尘风管系统常设置在洁净室(区域)和高档住宅建筑。本条根据真空吸尘风管系统的特点,对系统管道的弯管曲率半径、三通的夹角和管路安装做了明确规定,按规定进行验收,可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
6.2.7 本条主要规定了以风阀为主体风管系统部件安装应验收的主控项目内容。各类风阀特性不同,故应按条款规定的内容分别进行质量界定。如防爆波活门和防爆超压排气活门的安装,为了便于排气和防止高压冲击波对人体的造成伤害,活门开启必须朝向排气方向,其方向必须正确不得有误;超压下不但能自动关闭,且关闭时阀盘与密封圈贴合还应严密。
6.2.8 本条对位于X射线发射房间的送排风口防止射线外泄做了明确的规定。
6.2.9 本条规定了风管系统安装后必须进行严密性的检测。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测试是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发展需要而决定的,它与国际上技术先进国家的标准要求基本相一致。同时,风管系统的漏风量测试又是一件在操作上具有一定难度的工作。测试需要一些专业的检测仪器、仪表和设备;还需要对系统中的开口进行封堵,并要与工程的施工进度及其他工种施工相协调。因此本规范根据我国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将工程的风管系统严密性的检验分为四个等级,分别规定了抽检数量和方法。
    高压风管系统的泄漏对系统的正常运行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应进行全数检测,将漏风量控制在微量的范围之内。
    中压风管系统大都为低级别的除尘系统、净化空调系统、恒温恒湿与排烟系统等,对风管的质量有较高的要求,按Ⅰ方案进行系统的抽查检测,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低压风管系统在通风与空调工程中占有最大的数量,大都为送、排风和舒适性空调系统。它们对系统的严密性要求相对较低,可以容忍一定量的漏风。但是从节省能源的角度考虑,漏风就是浪费,限制其漏风的数量意义重大。因此条文规定对低压风管系统按Ⅱ方案进行风管系统的漏风量测定,以控制风管的质量。
    微压风管主要适用于建筑内的全面送、排风系统,风管的漏风一般不会严重影响系统的使用性能。故规范规定以严格施工工艺的监督的方法,来控制风管的严密性能。
    洁净度为N1级~N5级风管系统工作压力低于1500Pa的净化空调系统,风管的过量泄漏会严重影响洁净度目标的实现,故规定以高压系统的严密性要求进行验收。
6.2.10 安装在人防工程染毒区的风管,必须严密,否则会造成系统失效。
6.2.11 住宅厨房与卫生间排风主要控制的是支管接入的角度与严密,否则会造成排气不畅。另外,支管设有防倒灌装置,可以避免烟气反向侵入。
6.2.12 病毒实验室是一个特殊的空间,其防护级别和要求有所不同,系统风管的严密性能规定为满足设计要求,相对妥当。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