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二氧化碳气体惰化保护装置 GB36660-2018
6 要求
6.1 工作温度范围
低压二氧化碳气体惰化保护装置(以下简称“装置”)部件的工作温度范围应满足表1的要求。
低压二氧化碳气体惰化保护装置(以下简称“装置”)部件的工作温度范围应满足表1的要求。
6.2 装置
6.2.1 组成
装置应至少由低压二氧化碳气体供给装置、惰化总控阀、汽化器、流量控制组件、惰化选择阀、信号反馈装置、喷嘴等部件构成。
6.2.2 外观
6.2.2.1 装置中进行防腐处理的部件,其防腐涂层应均匀、美观、完整,不应有气孔、灰渣、疤痕、碰伤等缺陷。
6.2.2.2 装置明显部位应设置铭牌,铭牌上注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设计流量、设计压力、工作温度范围(适用时)、执行标准代号、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名称等。
6.2.2.3 部件的安装布置应合理,不应影响维修、检查和使用等操作。
6.2.2.4 电镀件镀层应无剥落、划痕、腐蚀等缺陷。
6.2.2.5 紧固件应无松动、锈蚀。
6.2.3 联动性能
装置应具有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功能,分别在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下进行联动试验,装置及部件的动作应准确、可靠、无故障,各部件应无松动、变形、破裂和损坏。
6.2.4 手动操作性能
按7.1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装置应急手动操作要求如下:
a)手动操作力不应大于150 N;
b)指拉操作力不应大于50 N;
c)指推操作力不应大于10 N;
d)所有手动操作位移均不应大于300 mm。
6.2.5 二氧化碳气体要求
二氧化碳气体性能应符合GB 4396的要求。
6.3 二氧化碳气体供给装置
二氧化碳气体供给装置中气体贮存容器,超压泄放装置,压力、液位控制显示装置,制冷系统等应符合GB 19572—2013中6.2的规定。
6.4 惰化总控阀
惰化总控阀的性能要求应符合GB 19572—2013中6.4的规定。
6.5 汽化器
6.5.1 外观
汽化器外观应光洁、平整,不得有明显毛刺、裂纹、表面气孔和凹痕等缺陷,颜色应均匀一致。
6.5.2 设计压力
汽化器管程设计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5.3 气密性
汽化器管程应进行气密试验,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保压时间30 min,管程应无压降。
6.5.4 强度
汽化器管程应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设计压力,保压时间10 min,管程应无渗漏和损坏。
6.5.5 静水压密封性
水浴式汽化器壳程应进行静水压密封试验,试验时间2 h,壳程应无渗漏。
6.5.6 功能
6.5.6.1 水浴式汽化器应设有进水口、排水口、排气口、溢流口、吹扫口及水位显示装置,排水口公称通径不应小于DN25。
6.5.6.2 水浴式汽化器应设置自动加热装置,加热装置应能在水温达到下限设定值时启动加热,达到上限设定值时停止加热。
6.5.6.3 水浴式汽化器在上限工作温度Tmax下连续运行8 h,水浴式汽化器应能正常工作,无故障。
6.5.7 超压泄放要求
汽化器管程应设置超压泄放装置,超压泄放装置的性能应符合GB 19572—2013中6.2.4.2的规定。
6.5.8 汽化性能
按7.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时管路内气体流量应等效于汽化器标称的额定流量,管路末端喷嘴处的压力不应大于0.6MPa,连续喷放二氧化碳气体4 h,试验过程中喷嘴应无干冰喷出。
6.5.9 标志
汽化器上应设置永久性标志,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设计压力、汽化量、适用介质、额定功率(适用时)、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名称等。
6.6 流量控制组件
6.6.1 工作温度范围
流量控制组件的工作温度范围应符合6.1的规定。
6.6.2 设计压力
流量控制组件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6.3 强度
按7.3规定的方法进行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设计压力,保压时间5 min,流量控制组件应无变形和渗漏现象。
6.6.4 气密性
按7.2.2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试验,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保压时间5 min,流量控制组件应无气泡泄漏。
6.6.5 控流特性
按7.6规定的方法进行控流特性试验,实测流量与生产单位公布流量偏差不应大于±10%。
6.7 惰化选择阀
6.7.1 工作温度范围
惰化选择阀的工作温度范围应符合6.1的规定。
6.7.2 设计压力
惰化选择阀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7.3 材料
惰化选择阀阀体及其内部机械零件应采用耐受6.1规定温度的金属材料制造。
6.7.4 工作可靠性
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工作可靠性试验,惰化选择阀应动作灵活、可靠,不应出现任何故障或结构损坏。
6.7.5 绝缘性能
按7.8规定的方法进行绝缘性能试验,惰化选择阀接线端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 MΩ。
6.7.6 强度
惰化选择阀的强度应符合GB 19572—2013中6.5.4的规定。
6.7.7 气密性
惰化选择阀的气密性应符合GB 19572—2013中6.5.5的规定。
6.7.8 标志
惰化选择阀上应有永久性标志,注明型号规格、额定电压、功率、公称工作压力、介质流动方向、生产单位名称等。
6.8 信号反馈装置
6.8.1 工作温度范围
信号反馈装置的工作温度范围应符合6.1的规定。
6.8.2 设计压力
信号反馈装置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8.3 其他性能
信号反馈装置的其他性能应符合GB 19572—2013中6.8.3~6.8.5的规定。
6.8.4 标志
信号反馈装置上应标明型号规格、动作压力、触点容量、生产单位名称等。
6.9 喷嘴
6.9.1 工作温度范围
喷嘴的工作温度范围应符合6.1的规定。
6.9.2 材料
喷嘴各部件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
6.9.3 设计压力
喷嘴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9.4 防尘性能
喷嘴应设置防尘装置,防尘装置应能自动复位,开启压力不应大于0.1MPa。
6.9.5 防撞击性能
按7.11规定的方法进行防撞击性能试验,喷嘴应无变形、裂纹和损坏。试验后,喷嘴防尘性能应符合6.9.4的规定。
6.9.6 耐热和耐冷击性能
按7.12规定的方法进行耐热和耐冷击试验,喷嘴应无变形、裂纹和损坏。
6.9.7 流量特性
按7.13规定的方法进行流量特性试验,喷嘴代号及喷射率参见附录G。喷嘴在不同喷射压力的流量值,与生产单位公布值之差不应大于±10%。装置中二氧化碳气体流量通过流量计控制的,不进行此项试验。
6.9.8 耐腐蚀性能
按7.9规定的方法进行耐盐雾腐蚀试验,喷嘴应无明显腐蚀损坏。试验后,喷嘴耐热和耐冷击性能应符合6.9.6的规定。
6.9.9 标志
喷嘴明显部位应有永久性标志,注明型号规格、喷嘴代号、生产单位等。
6.10 惰化控制器
6.10.1 基本功能
6.10.1.1 控制功能
惰化控制器应有本机自检功能,自动、手动控制装置释放功能,远程控制功能,自动、手动转换功能,紧急停止释放功能,释放时间控制功能,主、备电自动切换功能,二氧化碳供给装置启闭功能,汽化器防干烧功能(适用时),汽化器加热管启动和停止功能(适用时)。
6.10.1.2 显示功能
惰化控制器应有下列显示功能:自检,自动、手动状态,主、备电工作状态,紧急停止状态,二氧化碳气体释放,故障状态,惰化总控阀开关状态,加热器工作状态(适用时),远程控制等。
6.10.1.3 声报警功能
惰化控制器应有惰化报警、故障报警、汽化器干烧报警(适用时)等,报警声音响度应大于65 dB(A),小于115 dB(A)。
6.10.2 其他功能
惰化控制器电源、耐气候环境要求、耐机械环境要求、抗电干扰要求、耐电压要求、绝缘电阻的性能应符合GA 61—2010中6.2~6.7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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