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防火标准 GB5129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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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消防水泵与消防水池

7.5.1 当市政给水管网能满足消防用水量要求,但供水压力不能满足设计消防供水压力要求时,应设置消防水泵。消防水泵宜从市政给水管网取水加压,并应在消防进水管的起端设置倒流防止器或其他能防止倒流污染的装置。
7.5.2 当市政给水管网的供水量不能满足设计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应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及增压装置。
7.5.3 地面车站、高架车站采用消防水泵加压供水的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稳压装置及气压设备,可不设置高位水箱。
7.5.4 从给水管网直接吸水的消防水泵,其扬程计算应按市政给水管网的最低水压计,并以室外给水管网的最高水压校核管网压力。
7.5.5 当市政供水压力不能保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最不利点的工作压力或不能满足消火栓给水系统最不利点的静水压力时,车站及地铁附属建筑的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增压装置。对于无法利用市政给水管网的压力进行稳压的临时高压系统,应设置稳压泵和稳压罐。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稳压罐的有效容积均不应小于150L。
7.5.6 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均应设置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台消防水泵的要求。
7.5.7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车辆基地应设置消防水池:
    1 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的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2 市政给水管网为枝状或只有1条进水管,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
    3 市政给水管网的流量小于车辆基地内一次火灾需要的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条文说明
7.5.1~7.5.3 根据各城市室外市政管网的管径、供水情况和供水条件的不同,因地制宜,制定不同的消防供水方式,使消防供水更安全更合理。
7.5.4 从给水管网直接吸水的消防水泵,其扬程计算应按市政给水管网的最低水压计,并以室外给水管网的最高水压校核管网压力,是为了在最不利的情况下,保证消防系统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5.5 本条规定了稳压罐的有效容积,目的在于防止稳压泵频繁启动。
7.5.6 消防水泵是当火灾发生时,由水泵提供该系统灭火所需的水量和水压。
    消防水泵的设计流量应采用满足规范要求并经计算确定的消防用水设计秒流量。备用泵的设置是为保证供水设备安全可靠,能够不间断地提供灭火所需的用水量和水压;备用泵的工作能力不应小于最大一台主用消防水泵的要求。
7.5.7 本条规定了车辆基地消防水池的设置要求,当室外市政管网符合条文中所述的其中任何一种情况时,车辆基地就要设置消防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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