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防火涂料 GB1490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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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钢结构防火涂料隔热效率试验

A.1 试件
    本试验所采用的试件为6.4.7中提及的“基准隔热效率测试”用试件和“标准隔热效率测试”用试件,以及6.4.9.2、6.4.10.2、6.4.11.2、6.4.12.2、6.4.13.2、6.4.14.2、6.4.15.2、6.4.16.2、6.4.17.2中提及的大试件。
A.2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应至少包括水平燃烧试验炉、热电偶、炉压测量探头等。试验炉开口尺寸不应小于1000mm×1000mm,其内衬材料应采用耐高温隔热材料(密度应小于1000kg/m³,厚度不小于50mm)。试验炉可采用液体或气体燃料,炉内的温度及压力能得到有效的监视和控制。热电偶(丝径不小于0.5mm)、炉压测量探头等应符合GB/T 9978.1—2008中5.5的相关规定。
A.3 试验程序
A.3.1 组批
    按试验炉开口尺寸大小的不同,在满足A.3.2规定的安装条件下,可一次试验一块或多块试件。
A.3.2 安装
    试件涂覆面向下水平安装在试验炉上,涂覆面应与试验炉炉盖下表面基本平齐,试件的背火表面覆盖一层名义厚度为50mm、体积密度为128kg/m³ 的干燥硅酸铝纤维毯。试件的受火尺寸不应小于450mm×450mm,其边缘与炉膛内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50mm。当多块试件同时进行试验时,相邻试件边缘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500 mm。试件的周边与安装框架之间的间隙处应填塞硅酸铝纤维棉。
A.3.3 试验条件
    试验炉内温度及压力应符合GB/T 9978.1—2008中6.1和6.2的相关规定。
A.3.4 温度测量
A.3.4.1 试验炉内温度
    在试验炉内距离每块试件下表面100mm 处的水平面上至少应布置1支炉内热电偶,热电偶与炉膛内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m,热电偶的总数量不应少于4支。
A.3.4.2 试件背火面温度
    每块试件的背火面温度采用2支热电偶进行测量,其中1支位于试件背火表面中心,另1支位于试件背火表面中心线上距中心125mm 处。热电偶与试件背火面的固定方式应符合GB/T 9978.1—2008的相关规定。
A.4 试验结果
    试件的隔热效率以试件背火面平均温度达到500℃时的试验时间来表示,单位为分钟(min)。
A.5 隔热效率偏差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隔热效率偏差采用式(A.1)计算:
η =(T标 - T0)/ T0 ×100% ……………………………(A.1)
式中:
η ——隔热效率偏差,%;
T0 ——基准隔热效率,单位为分钟(min);
T——标准隔热效率,单位为分钟(min)。
A.6 隔热效率衰减量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隔热效率衰减量采用式(A.2)计算:
θ =(T0 -T)/ T0 ×100% …………………………(A.2)
式中:
θ ——隔热效率衰减量,%;
T0 ——基准隔热效率,单位为分钟(min);
T ——耐久性试验后大试件的隔热效率,单位为分钟(min)。
注:当T ≥T0 时,表示试件的隔热效率无衰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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