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0849-2014
9.7 有线电视系统
9.7.1 医院内应设置有线电视系统。
9.7.2 医院内宜设置自办节目频道,并应用于医院的情况介绍、服务指南、医学宣传和播放娱乐节目等。
9.7.3 在医院大堂、收费和挂号窗前、候诊室、点滴室、休息室及咖啡厅等公共场所,应设置有线电视插座。
9.7.4 在会议室、示教室、医疗康复中心等处应设置有线电视插座。
9.7.5 在每个病房应至少设置1个有线电视插座,带套间的单人病房可根据需要在多处设置有线电视插座。
9.7.6 病房内提供病人收听的电视节目音频信号宜采用耳机方式。
条文说明
9.7.1 有线电视系统是医院最基本的娱乐设施。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三网技术的融合与应用,电视终端的功能会发生极大的变化。
9.7.2 自办节目通常用于医院的宣传和教学,根据医院当前需求进行设置。随着发展会逐渐改变形式,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传统的电视节目播放的方式会被视频流技术取代。
9.7.3~9.7.5 有线电视插座设置的位置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对于带套间的单人病房,考虑到陪同家属的需要,可多设置电视终端插座。
9.7.6 为防止病区内声音对病人的影响,建议在收看电视节目时,通过耳机方式接收电视的伴音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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